9月中旬,仍有多个城市准备挂牌出让土地,而看好四川泸州房地产市场的房地产企业,千万不要错过这次在泸州拿地的机会。具体情况如何,接着往下看。
经泸县人民政府批准,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(幅)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:
宗地编号:PL2021—36号。宗地总面积: 3144.72平方米。宗地坐落:毗卢镇农贸街。出让年限:20年。容积率:小于或等于1.5。建筑密度(%):小于或等于37。建筑限高(米):小于或等于21。
土地用途:零售商业用地面积3144.72平方米。土地级别:十三级。投资强度:万元/公顷。保证金:100万元。加价幅度:万元。起始价:65万元。
二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、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,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,也可以联合申请。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:
(一)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、其他组织和自然人,除法律另有规定和在我县有土地欠款的外, 均可申请参与竞买,可以独立竞买,也可以联合竞买。联合竞买的,在申请时须提供竞买协议,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、义务,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,并明确签订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时的受让人。申请人竞得土地后,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,在申请书中必须予以说明并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、成立时间等内容。
(二)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、其他组织或自然人,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。
(三)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、股东借款、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,资信承诺书。
三、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,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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